衰老与再生医学研究院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程

发布单位:衰老与再生医学研究院 发布时间:2019-05-15


1、实验室工作环境安全规定

1.1  实验室内要配备常用防火器材,如沙子、灭火器等。一般的灭火器、设施应装在实验室门口附近处,便于取用。工作人员应熟悉各种防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灭火对象。保持消防安全疏散通道的畅通。

1.2  实验室内所有电器设备均应绝缘良好,安装触电保护器,仪器应妥善接地。

1.3  日光能射进房间的实验室内必须备有窗帘,日光能照射的区域内不宜放置烧瓶及加热时易着火的一切物质,也不要放置受热时易挥发的物质。

1.4  实验时所用的仪器、试剂要放置有序;实验台面要及时整理,周围不得留有破碎或缺口的玻璃器皿。

1.5  及时清洗洒出的化学药品。

1.5.1  装化学药品的瓶子和仪器用完后把它们全部整理和存放好。

1.5.2  药品万一洒出时,要用碳酸氢钠中和洒出的酸,用硼酸中和洒出的碱。

1.5.3  洒出的水银应用滴管吸出并贮存在用水覆盖其表面的玻璃瓶中待处理,不便吸出时应撒上硫磺粉末,清除要彻底,因为水银蒸汽是剧毒的。

2、实验室工作人员安全操作规定

2.1  严格遵守检验室各检品的标准操作程序和仪器、设备使用标准操作程序。

2.2  实验前应熟悉原理和说明书事项,仔细检查仪器的安装是否良好。

2.3  按规定要求穿戴工衣、工帽、工鞋,不应在非工作时穿用,以防污染和损坏。禁止穿戴钉鞋进入实验室内。

2.4  在进行一切有可能损伤眼睛的操作时必须带上保护眼镜。

2.5  使用危险试剂(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时,室内尽量有两人,以减少人身事故和意外的发生。

2.6  实验中要集中精神按操作步骤进行,不要与人闲谈。禁止离开工作岗位,不得违章操作。

2.7  检查线路或机壳是否漏电,应使用电笔,并注意电线的绝缘层是否破损,地线焊接是否牢固。

2.8  检查电气设备是否发热时,就以手背试壳,不要用手掌面去触试,以免因触电痉挛发生危险;不得在无人看管的情况下使用高温设备,如电炉、电热套等。使用完后不得直接接触其表面,以免被余温烫伤。

2.9  在使用移液管吸取液体时,禁止用口吸取。

2.10  取用腐蚀性、刺激性物质,应戴眼罩、面罩和使用耐腐蚀手套,操作前后要仔细洗手。

2.11  配制有毒药品及洗液等腐蚀性液体时应采取防护措施,应戴眼罩、面罩、手套,防止溅出造成灼伤。

2.12  取完试剂后要盖紧塞子,不可搞错瓶塞。

2.13  易挥发、放出有毒气体的瓶口应放入通风柜中存放。

2.14  使用挥发性化学药品或有机溶剂时必须在通风橱内操作。

2.15  加热易燃试剂时,必须使用水浴或电热套,绝对不可以使用明火。如加热温度有可能达到被加热物质的沸点,则必须加入沸石或玻璃珠以防止爆沸。

2.16  稀释浓硫酸时,一定要将浓硫酸沿着器壁慢慢地注入水里,并不断搅拌,使产生的热量迅速扩散。切不可将水倒入浓硫酸中,以防局部过热而溅出,发生危险。

2.17  用试管加热液体时,不要把试管口朝自己或临近的工作人员。回流冷凝器的上端或蒸馏器的接收器开口必须与空气相连,避免容器内部压力过大而破裂。

2.18  禁止用鼻子对准试剂瓶瓶口嗅气味。如需嗅气味时,可将瓶口远离鼻子,用手在试剂瓶口上方扇动,使气流吹向自己而嗅出其味。

2.19  禁止用舌头尝试剂。

2.20  当眼睛内喷进溶液飞沫或其它异物时,应立即用大量清水冲洗,然后到医院就医。

2.21  在装配玻璃仪器时,要注意不要用力过猛而被玻璃割伤(扎伤)。

2.22  推拉电闸时不要面对电闸,以免被电火花烧伤眼睛。

2.23  不要用水及湿布擦洗电气设备。

2.24  实验结束后应进行安全检查,离开时要关闭电源、水源、气源,关好门窗。

3、使用易燃试剂安全规定

3.1  化学试验中的有机溶剂几乎都是易燃物质,有些为极易燃品,因此首先要分清易燃物质的等级分别制订预防措施。可燃液体的易燃性常用闪点和燃点来表示。

闪点:规定试验条件下施用某种点火源造成液体汽化而着火的最低温度。

初沸点:一种液体的蒸汽压力等于标准压力(101.3kPa),第一个气泡出现时的温度。

燃点——可燃物体接触火焰时燃烧的最低温度叫燃点。

凡是试剂上有以下标签的液体试剂均为易燃液体;具体的分类见表1



1 易燃液体类别和警示标签

类别1

类别2

类别3

类别4





危险


极易燃

液体和蒸汽





危险


高度易燃

液体和蒸汽

内容




警告


易燃液体

和蒸汽



不使用


警告


可燃液体

闪点小于23℃和初沸点不大于35℃

闪点小于23℃和初沸点大于35℃

闪点不小于23℃和闪点不大于60℃

23℃≤闪点≤60℃

闪点大于60℃和闪点不大于93℃

60℃<闪点≤93℃

闪点小于23℃的试剂叫一级试剂,其试剂标签上有表1中相应的警示标语。例如:醚、苯、甲醇、无水乙醇、丙酮、石油醚、乙酸乙酯、乙腈等。对一级试剂应采取以下防范措施:

3.1.1  实验室的火焰口装置应远离一级试剂。

3.1.2  放置这类物品的房间内不能有煤气嘴、酒精灯以及有电火花产生的任何电气设备,室内应有通风装置。

3.1.3  一级试剂必须封好口,置可控温和有排风设施的房间储存。

3.2  实验操作室内不可贮存大量的化学危险品,化学危险品应存放在专门房间里。

3.3  冰箱内不准存放无盖的试剂、试液。含易燃易爆物质的试剂、试液必须存放在防爆冰箱中。

3.4  自燃物质应存放在防火、防爆的贮存室内。

3.5  严禁带压操作。操作过程中应有人看管,排压后方可取用。

3.6  化学试剂应由专人保管。保管人员须经常检查在库试剂情况,发现渗漏及时处理。搬运化学物品时严禁滚动、撞击,库内严禁吸烟、禁止明火照明。

4 、压缩气体(如:易燃、易爆)钢瓶管理:

4.1  要存放在安全地方(加锁铁柜或单独房间内)。

4.2  不可靠近热源,可燃、助燃气瓶使用时遇明火应采取隔离措施。

4.3  气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

4.4  气瓶的瓶帽要保存好,充气时要戴好,避免在运输装卸过程中撞坏阀门,造成事故。

5、事故急救和处理

5.1  火灾

5.1.1  局部性的起火,应立即切断电源,有乙炔等可燃体的地方,应立即关闭气路阀门。

5.1.2  针对起火的情况,用适当的灭火器材灭火(见表2),并立即与有关部门联系(火警119),请求救援。

2   实验室灭火器的类型及适用范围

类型

成分

适用范围

二氧化碳

液体CO2

电器灭火

干粉灭火

粉末主要成分为Na2CO3等盐类物质,加入适量润滑剂、防潮剂

油类、可燃气体、电器设备、精密仪器、文件记录和遇水燃烧等物品的初起火灾

5.1.3  根据燃烧物质的性质,将火灾分为ABCD四类。扑灭火灾,必须选择相适应的灭火器材。

5.1.3.1  A类火灾   

指木材、纸张和棉布等物质的着火。

最经济有效的灭火剂是水。

5.1.3.2B类火灾

指可燃性液体(如液态石油化工产品、食用油脂和涂料稀释剂等)着火。

不能使用水进行灭火。

干粉灭火器是有效的灭火器。另外可用二氧化碳灭火器。

使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时要注意人要站在上风以免二氧化碳中毒,手和人体不要靠近喷射管和套筒以防低温冻伤。二氧化碳灭火器有效距离仅1.5-2m,喷射时应尽可能接近火源。

5.1.3.3C类火灾

指可燃性气体(如天然气、城市煤气、沼气、液化石油气等)着火。

不能使用水灭火。

干粉灭火器是一种可用的高效灭火器。

5.1.3.4D类火灾

指可燃性金属(如钾、钙、钠、镁、铝、钛等)着火。

严禁用水和二氧化碳灭火器。干粉灭火器也无效。

最经济有效的东西是砂土,只要将干燥砂土覆盖在燃烧金属的表面即可阻止燃烧。

5.2  触电

5.2.1  遇到触电事故,首先应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可拉下电源开关或用绝缘物将电源拔开。

5.2.2  不能徒手去拉触电者,以防抢救者自己被电流击倒。

5.2.3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应抬至空气新鲜处,如情况不严重,能在短期内自行恢复知觉。情况严重的立即报120急救。

5.3 外伤

5.3.1 割伤

5.3.1.1 切割引起的外伤,若有玻璃碎屑混入伤口,能自行取出的,必须立即取出。

5.3.1.2 将伤口清理干净后,在伤口处涂上药水消毒。

5.3.1.3 用止血药外敷,再用消毒纱布包扎。

5.3.1.4 对外伤引起的出血,关键是保持创面清洁,进行压迫止血。

5.3.2  烫伤或烧伤

5.3.2.1  烫伤或烧伤按其伤势的轻重可以分为三级。一级烧伤、皮肤红痛或红肿;二级烧伤,皮肤起泡;三级烧伤,组织破坏,皮肤呈现棕色或黑色,烫伤有时呈白色。

5.3.2.2  一级烧伤可以涂以95%的酒精并浸湿纱布盖于伤处或用冷水止痛法;二级烧伤还可以用3%5%的高锰酸钾溶液浸湿纱布包扎,一、二级烧伤也可在伤处立即涂上烧伤膏;三级烧伤需要用消毒棉包扎后去医院治疗。注意不要把烫伤引起的水泡弄破,以防止感染。

5.3.2.3  如烫伤或烧伤面积超过人体表面积的三分之一时,必须立即送医院治疗。

5.3.2.4  要给烫伤、烧伤患者饮大量温热的饮料或盐开水,以防休克。

5.3.3  化学灼伤

5.3.3.1  化学灼伤时,应迅速解脱衣服,清除皮肤上的化学药品,并用大量水冲洗。

5.3.3.2  用大量水冲洗完毕后,再用消除这种有害药品的特种溶剂、溶液或药剂仔细处理(见表3),严重的应送医院治疗。

3  化学灼伤的急救或治疗

单质和化合物

急救或治疗方法

碱类:KOHNaOHNH3CaONa2CO3K2CO3

立即用大量的水洗涤,然后用醋酸溶液(20g/L)冲洗或撒硼酸粉。CaO的灼烧伤,可用任一植物油洗涤伤口。

碱金属氰化物、氢氰酸

先用KMnO4溶液洗,再用(NH42S溶液漂洗。

急速离开污染区,接触皮肤立即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稀氨水或硫代硫酸钠溶液洗敷;如进入口内,立即漱口,饮水及镁乳。

铬酸

先用大量水冲,然后用(NH42S溶液漂洗。

氢氟酸

先用大量冷水冲洗至伤口表面发红,然后用50g/LNaHCO3溶液洗,再以21甘油和氧化镁悬浮剂涂抹,并用消毒纱布包扎。

不可将创伤面暴露于空气或用油质类涂抹。应先用10g/L CuSO4溶液洗净残余的磷,再用(1→1000KMnO4湿润,外涂以保护剂,用绷带包扎。

苯酚

离开污染区,脱去污染衣物,用大量水冲洗皮肤及眼,皮肤洗后用酒精或聚乙二醇擦洗净皮肤。

氧化锌、硝酸银

先用水冲,再用50g/L NaHCO3溶液漂洗,涂油膏及磺胺粉。

酸类:H2SO4HClHNO3H3PO4HAc、甲酸、草酸、苦味酸

用大量水冲洗,然后用NaHCO3饱和溶液冲洗。

5.3.3.3   假如是眼睛受到化学灼伤,立即用水洗涤,洗涤时要避免水流直射眼球,也不要揉搓眼睛。洗涤后,如果是碱灼伤,再20%硼酸溶液淋洗;如果是酸灼伤,则用3%碳酸氢钠溶液淋洗。

5.4  中毒

5.4.1  对于急性中毒者的抢救,主要是在送往医院或医生来到之前,立即将中毒者从中毒区域救出,并设法排除其体内的毒物。

5.4.2  有毒气体中毒时,应将中毒者移至空气流通的地方,进行人工呼吸。

5.4.3  若二氧化硫、氯气刺激眼部,用2%3%NaHCO3溶液充分洗涤。

5.4.4  咽喉中毒用2%3%NaHCO3溶液漱口,并饮牛奶。

5.4.5  误吞毒物时应立即给中毒者先服催吐剂,如肥皂水、鸡蛋白、食用油等缓和刺激,然后用手指伸入喉部使其引起呕吐。

5.4.6  对磷中毒者不能喝牛奶,可用510ml 1%的硫酸铜溶液加入1杯温开水后内服,以促使其呕吐,然后送医院治疗。

5.4.7  有毒物质落在皮肤上,可参照化学灼伤的处理方法予以处理后送医院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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